第二十五章 预言中的美国
“上帝天上的殿开了,在他殿中现出他的约柜。”(启11∶19)上帝的约柜安放在圣所的第二层,也就是至圣所中。在这“本是天上事的形状和影像”的地上圣所的崇祀中,只有在赎罪大日,才能打开这第二层圣所,执行洁净圣所之礼。因此,约翰宣布:“上帝天上的殿开了,在他殿中现出他的约柜,”这是指着一八四四年天上的至圣所开了,基督进到那里去执行赎罪的最后工作。凡本着信心跟随他们大祭司进入至圣所的人,便得以看到上帝的约柜。他们在研究圣所的题目之后,便明白救主的职务有了变更,并且看见他这时正在上帝的约柜之前供职,用自己的血为罪人代求。
在地上圣所的约柜中,藏有两块石版,上面刻着上帝的十条诫命。这柜不过是保藏这两块法版的器皿;而且这柜之所以成为贵重而神圣,乃是因为其中神圣的诫命。当上帝天上的殿开了,他的约柜便显了出来。在天上的至圣所中,藏有上帝的律法,——这律法乃是他在西奈山的雷声轰轰中,亲口宣布,并亲自用指头写在石版上的。
在天上圣所中的上帝的律法,乃是伟大的原本,那些刻在石版上,并由摩西记录在他所著的五经中的律法,乃是真确无误的副本。凡能明白这一点重要真理的人便可以看出上帝律法的神圣性与不变性。他们空前地体会到救主以下一句话的威力:“就是到天地都废去了,律法的一点一画也不能废去。”(太5∶18)上帝的律法既是他旨意的启示,是他品德的写真,就必“如天上确实的见证,”存到永远。上帝并没有取消诫命中的任何一条;也没有废掉其中的一点一画。诗人说:“耶和华啊,你的话安定在天,直到永远。”“他的训词都是确实的,是永永远远坚定的。(诗119∶89;111∶7,8)
正象最初颁布律法的时候一样,第四诫今日仍是十诫的中心:“当记念安息日,守为圣日。六日要劳碌作你一切的工,但第七日是向耶和华你上帝当守的安息日。这一日你和你的儿女、仆婢、牲畜,并你城里寄居的客旅,无论何工都不可作,因为六日之内,耶和华造天、地、海和其中的万物,第七日便安息,所以耶和华赐福与安息日,定为圣日。”(出20∶8-11)
上帝的灵感动了那些研究《圣经》之人的心。他们深深地觉悟到自己过去一直忽视了创造主的安息日,无意中干犯了这条诫命。他们开始查究,为什么人要遵守七日的第一日来代替上帝所定为圣的日子。他们在《圣经》中找不出凭据证明第四诫已经废去,或是安息日已经更改了;当初赐给第七日的福气,也始终没有变动。他们素来是诚心追求明白并愿实行上帝旨意的;现在他们既然看出自己干犯了上帝的律法,便满心忧伤,并立即开始遵守主的安息日来表明自己是忠于上帝的。
敌人多次努力想要推翻他们的信仰。人人都能看出,如果这地上的圣所真是天上圣所的表样和模型,那么地上约柜中所藏的律法,自必也是天上约柜的律法的真确副本了;并且人若接受这有关天上圣所的真理,他也不得不承认上帝律法的要求,以及遵守第四诫安息日的义务。正因为人们反对这种真理,所以他们对于《圣经》内有关基督在天上圣所中服务的前后一贯的解释,也就起了剧烈而坚决的反对。人们竟想关闭上帝所开了的门,并打开上帝所关了的门。但那位“开了就没有人能关,关了就没有人能开的”主却说:“看啊,我在你面前给你一个敞开的门,是无人能关的。”(启3∶7,8)基督已经开了至圣所的门,也就是开始在那里服务,所以有亮光从他所开的门中照射出来,显明第四诫仍然列在至圣所的律法之中;凡是上帝所建立的,没有人能推翻。
凡已经接受亮光,明白基督的中保工作和上帝律法之永恒性的人,都发现这些真理正是启示录第十四章中所显明的。这一章经文的信息乃是一个三重的警告,为要预备地上的居民迎见主的复临。“他施行审判的时候已经到了”的宣告,乃是指着基督为拯救人类而作的最后一段工作。这个宣告传出一种真理,这真理必须一直传到救主的中保工作结束,和他复临接他的子民去与他同住的时候。在一八四四年开始的审判工作必须继续下去,直到死人和活人的一切案件都决定为止。这样看来,这审判的工作是要延续到人类的宽容时期结束为止。为帮助人可以在审判之日站立得住起见,这信息便吩咐人说:“应当敬畏上帝,将荣耀归给他,”“应当敬拜那创造天、地、海和众水泉源的。”这里也提到接受这信息的结果,说:“圣徒的忍耐就在此;他们是守上帝诫命,和耶稣真道的。”可见人若要预备应付审判,就必须遵守上帝的律法。这律法将要在审判之日作为衡量世人品格的标准。使徒保罗说:“在上帝借耶稣基督审判人隐秘事的日子,”“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也必按律法受审判。”“原来在上帝面前,……乃是行律法的称义。”(罗2∶12,16)人若守上帝的律法,信心乃是首要的;因为“人非有信,就不能得上帝的喜悦。”“凡不出于信心的都是罪。”(来11∶6,罗14∶23)
第一位天使呼召人“应当敬畏上帝,将荣耀归给他,”并要敬拜他为创造天地的主。为了要作到这一点,他们就必须顺从他的律法。智慧人说:“敬畏上帝,谨守他的诫命,这是人所当尽的本分。”(传12∶13)人若不顺从上帝的诫命,他的敬拜就不能蒙上帝的喜悦。“我们遵守上帝的诫命,这就是爱他了。”“转耳不听律法的,他的祈祷也为可憎。”(约壹5∶3;箴28∶9)人应当敬拜上帝的理由乃是因为他是创造主,而且所有的众生都因他而存在。所以在《圣经》中,每逢提到上帝要人尊崇敬拜他为超乎异邦万神之上的时候,总是引述他创造的权能为明证。“外邦的神都属虚无,惟独耶和华创造诸天。”(诗96∶5)“那圣者说,你们将谁比我,叫他与我相等呢?你们向上举目,看谁创造这万象?”“创造诸天的耶和华,制造成全大地的上帝,……他如此说,我是耶和华,再没有别神。”(赛40∶25,26;45∶18)诗人说:“你们当晓得耶和华是上帝;我们是他造的,也是属他的。”“来啊,我们要屈身敬拜,在造我们的耶和华面前跪下。”(诗100∶3;95∶6)天上许多敬拜上帝的圣洁生灵,也提出他们尊崇他的理由说:“我们的主,我们的上帝,你是配得荣耀、尊贵、权柄的,因为你创造了万物。”(启4∶11)
在启示录第十四章中,天使呼唤人应当敬拜创造主;这预言提到一等因三重警告的结果而遵守上帝诫命的人。在诫命之中,有一条直接提出上帝为创造主。第四诫说:“第七日是向耶和华你上帝当守的安息日。……因为六日之内,耶和华造天、地、海和其中的万物,第七日便安息;所以耶和华赐福与安息日,定为圣日。”(出20∶10,11)论到安息日,主耶和华又说:“这日在我与你们中间为证据,使你们知道我是耶和华你们的上帝。”(结20∶20)他又提出理由,说:“因为六日之内,耶和华造天地,第七日便安息舒畅。”(出31∶17)
“安息日之成为创造工作的记念,其要点乃在乎它时常向人提出应当敬拜上帝的真正理由,”——因为他是创造主,我们是他造的。“因此,安息日乃是神圣敬拜的真基础;它以最动人的方式,发挥这伟大的真理,这是任何其他制度所不能作的。敬拜上帝——不单指在第七日的敬拜,而指一切的敬拜的真基础,乃建立在创造主与受造之物中间的区别上。这个伟大的事实,永远不会废去,人也永远不可忘记。”(注一)上帝之所以在伊甸园制定安息日,乃是要把这个真理时常摆在人面前,所以何时我们仍以他为我们的创造主而敬拜他,则同时安息日也要继续的存留,作为这个事实的证据和记念。如果安息日一直被普遍遵守的话,则人类的思想与爱情便要一直归向创造主,以他为尊崇敬拜的对象,而世上也就一直不会有拜偶像的人,无神主义者,或怀疑派了。遵守安息日乃是一个证据,表明遵守的人是忠于那“创造天、地、海和众水泉源”的真上帝。因此,在发出那吩咐人敬拜上帝并守他诫命的信息之后,接着便特别呼召他们要谨守第四条诫命。
在那些守上帝诫命和耶稣真道的人之外,第三位天使又提出了另一等人作为对照,并发出一种庄严而可畏的警告,来攻击他们的异端谬论:“若有人拜兽和兽像,在额上或在手上受了印记,这人也必喝上帝大怒的酒。”(启14∶9,10)我们若要明白这道信息的意义,就必须用一种正确的方法来解释这些表号。这里所提到的兽、像、印记等,到底是代表什么呢?
这一段预言中表号的线索在启示录第十二章里,就是那在基督降生时要毁灭他的龙。这条龙指撒但;(启12∶9)他曾鼓动希律王设法害死救主。后来在基督教初期的两百年中,撒但所用来打击基督和他的子民的,就是罗马帝国,在这个帝国中,异教盛行;所以那龙一方面代表撒但;同时也代表信奉异教的罗马国。
在启示录第十三章形容另一个兽,它的形状“象豹,……那龙将自己的能力、座位和大权柄,都给了它。”大多数的改正教都相信这个表号是代表罗马教皇,因为他是承袭了古罗马帝国的能力,座位,和权柄的。先知提到这个形状象豹的兽,说:“又赐给它说夸大亵渎话的口,……就开口向上帝说亵渎的话,亵渎上帝的名并他的帐幕,以及那些住在天上的。又任凭它与圣徒争战,并且得胜。也把权柄赐给它,制服各族、各民、各方、各国。”(启13∶1-10)这段预言与但以理七章所记的小角大致相同,不问而知其为罗马教皇。
先知也说:“又有权柄赐给它,可以任意而行四十二个月。”又说:“我看见兽的七头中,有一个似乎是受了死伤。”后来又说,“掳掠人的必被掳掠,用刀杀人的必被刀杀。”这里所提到的四十二个月是与但以理七章的“一载、二载、半载,”即三年半,或一千二百六十日,都是同一个预指教皇掌权压迫上帝子民的时期。我们已经在上文提过,这一段时期从公元五三八年教皇兴起的时候起,直到一七九八年为止。届时,教皇被法国军队掳去,他的权势便“似乎是受了死伤,”预言的话便应验了,“掳掠人的必被掳掠。”
在这一个阶段里预言又提出另一个表号。先知说:“我又看见另有一个兽从地中上来,有两角如同羊羔。”(启13∶11)这一个兽的形状和兴起的方式,都说明它所代表的国家与先前几个表号所代表的国家不同。历代以来统治世界的几个大帝国,先知但以理在四大猛兽的预言中已经提过了;他提到那些国度兴起的时候,有“天的四风陡起,刮在大海之上。”(但7∶2)在启示录第十七章中有一位天使解释说:“众水就是多民多人、多国、多方。”(启17∶15)“风”代表战争的风云。“天的四风陡起,刮在大海之上,”代表那些国度在战争和叛乱的惨状中兴起。
但这个两角象羊羔的兽,却是“从地中上来”的。这一个国家既不是由于征服别的国家而兴起的,就必是在未曾有人占领过的疆土上渐渐而和平地成长起来的。她不可能在人烟稠密和邦国纷争的旧世界——即“多民多人多国多方”的波涛汹涌之海中兴起。她必是在新大陆出现的。
在公元一七九八年,新大陆上兴起了哪一个强盛伟大,并博得世人注意的国家呢?这个表号在此可以肯定下来了。有一个国家,而且只有这一个国家,应验了预言中所提出的各种特点;那就是美利坚合众国。许多历史家和演说家,也常在不知不觉中一再采用了《圣经》的口吻,几乎可以说是原文的字眼,来形容美国的兴起与成长。《圣经》中提到这个兽是“从地中上来。”这里所用的“上来”一词,据许多的译经家说:“其原文字义乃是‘象一棵植物生长出来。’”再者,照我们先前所指出的,该国必须是在先前没有人占领过的疆土中兴起。有一位著名的作家形容美国的兴起,说:“她从荒凉之地神秘地出现,”又说,“我国好像一粒无声无息的种子,生长成为一个大国。”(注二)在一八五○年,欧洲有一个杂志提到美国为一个伟大的国家,说,“在寂静之地出现,权力与光荣日见增长。”(注三)艾福勒特在一次演说中,提到美国的创业先祖们,说:“他们岂是仅仅来寻找一片净土,以便归隐,不遭人的侵犯,而在遥远偏僻的地方,生活安全,使这小小的来顿教会可以享受信仰自由的权力么?看哪,他们在和平的征服中,竟得了这么一片大地,……竖起了十字架的旌旗。”(注四)
这兽“有两角如同羊羔。”这如同羊羔的两角象征着青春,纯洁,与柔和;这正是先知看见美国在一七九八年“上来”时的情形。那些最先逃到美国去的基督徒,原要寻找一个避难所,以便脱离君王的压迫和神父的残害;因此他们便决定,在政治自由与宗教自由的基础上建立一个政府。在美国的独立宣言中,便说明了这伟大的真理:“人人皆属平等,”并赋有不可侵犯之“求生存、求自由和求幸福”的权力。而且宪法也保证人民有自治的权力,由公众投票,推选代表来制定并执行律法。同时也承认人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容许人人本着良心的指示去敬拜上帝。共和主义与改正教主义便成了国家的基本原则;这些原则就成了该国权势和繁荣的秘诀。凡是基督教界中遭受压迫和蹂躏的人,无不怀着关注与希望的心情来到该地,千万的人奔赴它的海岸,于是美利坚合众国便兴起而跻于地上列强之林了。
但这个“两角如同羊羔”的兽却“说话好像龙。它在头一个兽面前,施行头一个兽所有的权柄,并且叫地和住在地上的人拜那死伤医好的头一个兽。……就迷惑住在地上的人,说:要给那受刀伤还活着的兽作个像。”(启13∶11-14)
表号中有两角如同羊羔,说话好像龙。表明这个国家在其主张与行动之间存在着惊人的矛盾。一个国家的“说话”就是该国立法与司法当局的行动。借着这种行动,它就把先前提出作为国家政治基础的自由与和平的原则推翻了。预言中说到它“说话好像龙,”并且要“施行头一个兽所有的权柄,”这明显地预言到这个国家要发展一种偏狭的和逼迫的精神,正如那龙与像豹的兽所代表的国家一样。预言中又提到这两角如同羊羔的兽,要“叫地和住在地上的人,拜那死伤医好的头一个兽。”这是说明这个国家当局将要强迫人民遵守某一条法令,这法令就是一种敬拜教皇的行为。
这种行动对于立国的原则,对于自由公正的制度,以及率直而严肃的独立宣言和国家宪法,都是直接相反的。美国的创立者曾贤明地设法防止教会利用政治的势力,及其必然的结果,就是偏狭和逼迫的事;所以在宪法上制定了:“国家不得制定有关设立宗教或禁止行使宗教权利的法律,”并且“不得以任何宗教信仰作为美国公务员的必备资格。”由此可见政府当局唯有在公然破坏这些保障人民自由权利的法令之后,才能强迫实行这有关宗教礼节的事。但是主义与行动之间的矛盾,也正是预言表号中所披露的。那说话象龙的也正是那自称是纯洁,温和,与驯良而有两角如同羊羔的兽。
它迷惑住在地上的人,说:“他们(见原文)要给那受刀伤还活着的兽作个像。”这话很明白地指出,这个政府的立法权柄是属于人民的;这一点乃是最显著的凭据,证明这预言中的国家就是美国。
但是“兽的像”是什么?它是如何形成的?这个像是两角如同羊羔的兽所作的,又是给头一个兽作的;也是依照兽的样式而作的。既要知道“兽像”是什么样式,并如何形成的,我们就必须研究这个兽本身——罗马教——的特点。
在早期的教会偏离福音纯朴的本质,而接受异教的仪式和风俗,变为腐败,并失去上帝的圣灵与能力之后,她为要操纵人民的良心起见,便寻求政治权力的支持。结果,便出现了罗马教教廷制度,由一个教会来统治国家的权力,并运用这权力来推进自己的目的,尤其是作为制裁“异端”之用。至于美国之作“兽像”,也必是先由宗教的势力来操纵政治权柄,然后教会就要利用政府来遂行她的目的。
何时教会握有政治权力,她总必运用这权力来制裁一切不接受她教义的人。凡步罗马教后尘而与属世权力结盟的基督教宗派,都曾表现一种相同的倾向,要限制众人的信仰自由。这从英国国会长期逼迫反对者的历史上可以看到一个实例。在第十六和第十七世纪,成千不信从国教的传道人竟被迫离开自己的教堂,还有许多教友与牧师被判罚款,囚禁,拷问,或死刑。
离道反教的事曾经使早期的教会向政府请求援助,这就给罗马教廷——兽——开了一条进路。正如保罗所说:“必有离道反教的事,并有那大罪人,就是沉沦之子,显露出来。”(帖后2∶3)照样,现代教会中离道反教的事也要为兽像预备条件。
《圣经》中提到在主来之前,宗教界必要呈现衰微的状态,正象早期的教会一样。“末世必有危险的日子来到。因为那时人要专顾自己、贪爱钱财、自夸、狂傲、谤渎、违背父母、忘恩负义、心不圣洁、无亲情、不解怨、好说谗言、不能自约、性情凶暴、不爱良善、卖主卖友、任意妄为、自高自大、爱宴乐,不爱上帝,有敬虔的外貌,却背了敬虔的实意。”(提后3∶1-5)“圣灵明说:在后来的时候,必有人离弃真道,听从那引诱人的邪灵和鬼魔的道理。”(提前4∶1)撒但要“行各样的异能、神迹和一切虚假的奇事,并且……行各样出于不义的诡诈。”所以凡“不领受爱真理的心,使他们得救”的人,“上帝就给他们一个生发错误的心,叫他们信从虚谎。”(帖后2∶9-11)当教会到了这种不敬虔的地步时,早期教会所遭遇的同一结果便要接踵而至。
许多人认为各基督教会中信仰方面的分门别类,乃是一个确定的凭据,证明人无论怎样努力,决不能迫使各教会联合为一。但是好几年来,在各教会中有一种强烈而不断得势的意见,赞成大家以共同的教义为基础,联合一致。为要成就这种联合起见,他们只好避免讨论一切得到各公会全体同意的题目——不论这些题目从《圣经》的观点上看来是多么重要。
毕查耳牧师在一八四六年的一篇讲章中说:“各基督教宗派,不但是在各方面表现着惧怕人的心理,同时也在一种根本腐化的气氛中生活,动作,呼吸着。并且时刻在引起人们最卑鄙的动机,要他们避讳真理而向离道反教的势力屈膝,这岂不是与天主教发展的过程一样么?我们岂不是重蹈她的覆辙么?我们目前所见到的是什么呢?——又一次的全体会议!一次世界性的大会!福音同盟,和统一的教条!”(注五)这些事何时实现,那时,在追求完全联合的努力之下,就必再进一步借助于强权了。
何时美国的一些主要基督教会,在他们所有相同的教义上互相联合,那时它们便要运动政府去执行他们的教规,并支持他们的制度;美国的基督教就此为罗马教的教廷作了一个像,结果总不免要向一切反对的人施行法律的制裁。
这有两角的兽“又叫众人,无论大小贫富,自主的、为奴的,都在右手上或是在额上受一个印记。除了那受印记,有了兽名或有兽名数目的,都不得作买卖。”(启13∶16,17)第三位天使的警告乃是:“若有人拜兽和兽像,在额上或在手上受了印记,这人也必喝上帝大怒的酒。”这信息中所提到的兽,即两角兽所强迫人敬拜的对象,乃是启示录第十三章的头一个象豹的兽,也就是罗马教廷。“兽像”代表那在各基督教会借助政权来强迫众人遵从他们的教义时所必发展离道反教的机构。至于那“兽的印记”究竟是什么,我们还必须解释一下。
先知警告人不要拜兽和兽像之后,又说:“圣徒的忍耐就在此,他们是守上帝诫命和耶稣真道的。”先知在这里将守上帝诫命的人与拜兽和兽像并受它印记的人作一个对照,可见守上帝诫命的人站在一边,而干犯上帝律法的人则站在另一边,使人人可以看出,拜上帝的人和拜兽的人有什么区别。
兽的特征以及兽像的特征,就是破坏上帝的诫命。先知但以理曾预言到小角(即罗马教廷),说他“必想改变节期和律法。”(但7∶25)使徒保罗也称这同一个权力为高抬自己超过上帝的“大罪人”。这两段预言是互相辅佐,彼此补充的。教廷惟有借着改变上帝的律法,才能高抬自己超过上帝;凡是明知真相而又遵守这被更改之律法的人,便是向那更改律法的权势致敬。这种行为就是效忠教皇来代替上帝的记号了。
罗马教廷曾企图改变上帝的律法。那禁止人拜偶像的第二条诫命已被废除了,第四条诫命也被更改了。吩咐人遵守七日的第一日来代替第七日的安息日。但是那些罗马教徒却强辩说,第二诫是不必需的,因为已经包括在第一诫之内,所以说,他们现在所修订的律法,正是上帝的本意。可见这一项变更还不能算是先知所预言的改变。先知所预言的,乃是一种存心蓄意而经过深思熟虑的改变。先知说:“他必想改变节期和律法。”所以,第四条诫命的更改,正好应验了先知的预言。因为这种改变完全以教会的权威为根据。从此可见教廷的势力竟公然高抬自己超过上帝。
安息日既然是上帝创造权能的记号,并说明上帝理应受人的尊崇和敬拜,所以当敬拜上帝的人注意第四诫为特征的时候,那些拜兽的人也要以破坏创造主的记念日,而高举罗马教所定的圣日为特征。罗马教最初提出他傲慢的主张乃是在倡导星期日的事上,而且他最初利用政治的权力也是在强迫人遵守星期日为“主日”的事上。其实《圣经》中之所谓“主日”,却是指第七日,而不是第一日。因为基督说,“所以人子也是安息日的主。”并且第四诫也说明,“第七日是向耶和华你上帝当守的安息日。”此外,耶和华曾借先知以赛亚的口称安息日为“我的圣日。”(可2∶28;赛58∶13)
常有人主张安息日乃是基督所更改的,其实基督自己的话就足以反证此说。在山边的宝训中,主说:“莫想我来要废掉律法和先知;我来不是要废掉,乃是要成全。我实在告诉你们,就是到天地都废去了,律法的一点一画也不能废去,都要成全。所以无论何人废掉这诫命中最小的一条,又教训人这样作,他在天国要称为最小的;但无论何人遵行这诫命,又教训人遵行,他在天国要称为大的。”(太5∶17-19)
事实上,一般的改正教会也公认《圣经》中没有什么更改安息日的根据。在美国福音出版社和美国主日学联合会所发刊的出版物中,也明白的提到这一点。其中有一本承认:“《新约圣经》中没有一句话提到‘安息日’(指星期日,七日的第一日)的明确命令,也没有什么关于遵守该日的规章。”(注六)
在另一部著作中说:“直到基督死的时候为止,还没有什么更改安息日的事;”并且“按着《圣经》的记载,使徒们也没有发过什么肯定的命令,提到废弃第七日的安息日,或遵守七日的第一日。”(注七)
罗马教徒承认改变安息日的事是他们教会所作的,并且说,各改正教会遵守星期日,正是承认罗马教的权威。在《罗马教教义问答》一书中,曾提到顺从第四诫应守的日子,这样说:“在旧律法的时代,星期六是分别为圣的;但教会在耶稣基督的指示和上帝的圣灵引导之下,已经以星期日代替星期六;这样我们现在便是以星期日为圣,而不以第七日为圣了。所以现在星期日就算是主日了。”
这种更改安息日的事已被视为罗马教会权力的证据,罗马教的作家也说:“把安息日改为星期日,这种行动已经得到各改正教会的承认;……他们既遵守星期日,就是承认罗马教会有权制定节期,并命令人遵守。”(注八)这样看来,安息日的更改岂不应当算为罗马教会权柄的证据或印记——“兽的印记”么?
罗马教会并没有放弃它僭取至高权力的主张;所以当世人和各改正教会接受她所创立的“安息日”,而拒绝《圣经》中的安息日,他们事实上便是承认这种僭越的主张了。固然,他们或许要说这种改变有遗传和教父的著作为根据;但在他们这样讲的时候,他们却忽视了那使自己与天主教有所区别的原则——“《圣经》,惟有《圣经》,才是改正教会的宗教信仰。”今日的罗马教徒能看出这些人正是欺哄自己,并故意抹煞事实。罗马教徒既看到强迫人守星期日的运动博得众人的赞同,便甚欢喜,并确信此项运动终必使改正教会全体投归于罗马教的旗帜之下。
罗马教徒声称:“改正教会之遵守星期日,证明他们是自相矛盾,是向罗马教会的权威低头。”(注九)改正教会这种强迫人守星期日的运动,乃是一种强迫人敬拜教皇——兽的运动。凡明知第四诫的条件而又故意遵守伪安息日来代替真安息日的人,正是向那制定这伪安息日的权力致敬。但各教会既利用政权强迫人遵行宗教的本分,它们便是为“兽”作了一个像;可见在美国所发起强迫人守星期日的运动,也就是一种强迫人拜兽和兽像的运动。
但在以前的各世代中,有许多基督徒遵守星期日,以为这样正是遵守了《圣经》中的安息日;况且在现今的各教会——罗马教会在内,也有很多真实的基督徒,诚心相信星期日就是上帝所设立的安息日。对于这一等人,上帝自必悦纳他们向他所表示的诚意和正直。但及至人要用法律来强迫人守星期日,而世人看明自己对于守真安息日的义务之后,那时凡干犯上帝的命令而顺从一种单凭罗马教的权威而制定之条例的人,就是尊敬教皇过于尊敬上帝了。他正是向罗马教致敬,也是向那执行教皇所定之法令的权力致敬,他正是拜兽和兽像了。此后,人若拒绝上帝所宣布为他权威印记的制度,而尊敬罗马教所用来标志其最高权力的制度,他们就此接受效忠罗马教的印记,也就是“兽的印记”了。惟有在这场争论明显地摆在民众之前,并要他们在守上帝的诫命与守人的法令二者选择其一之后,那些继续违背上帝律法的人就要受“兽的印记”了。
在第三位天使的信息中,有一道空前惊人的警告向人发出。这个招致上帝毫无怜悯之忿怒的罪,必是非常严重的。关于这桩重大的事,上帝决不让人茫然无知;在上帝降罚之前,那叫人不可犯这罪的警告必须向世人传扬,使人人可以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受刑罚,并有机会逃脱。预言中提到第一位天使的信息要向“各国、各族、各方、各民”传扬。这第三位天使的警告既是这三重信息中的一部分,其范围自必是同样普遍的。预言中提到天使飞在空中,并用大声说;可见这信息势必引起全世界人类的注意。
争执的结果必使全基督教界分为两大阵营:一边是守上帝诫命和耶稣真道的,另一边则是拜兽和兽像并受他印记的。虽然教会与政府要联合一致,用权力逼迫“众人,无论大小贫富,自主的为奴的,”叫他们受“兽的印记,”(启13∶16)但上帝的子民却不肯接受。拔摩岛上的先知曾看见“那些胜了兽和兽的像并它名字数目的人,都站在玻璃海上,拿着上帝的琴,唱上帝仆人摩西的歌和羔羊的歌。”(启15∶2,3)
注 一:Andrews,J.N.,“HistoryoftheSabbath,”第二七章。
注 二:(Townsend,G.A.,“TheNewWorldComparedwiththeOld,”第462面1869年版)。)
注 三:TheDublinNation.
注 四:Speechdeliveredatplymouth.Mass,December22,1824,第11面。
注 五:(Sermonon“TheBibleafufficient.Creed,”deliveredat
FortWayne, Ind., February22,1846.)
注 六:Elliott,George,“TheAbidingSabbath,”第184面。
注 七:Waffle,A.E.,“TheLord'sDay,”第186,187,188面。
注 八:Tuberville,H.,“AnAbridgementofthechristianDoctrine,”第58面。
注 九:“PlainTalkaboutprotestantism”第213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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